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现因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06〕4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详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7.具体条件见附件1,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4年6月9日--6月17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4年6月18日—6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安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8号楼3210房间)
3.报名时个人所需准备的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持《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书和资料,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个人业绩材料和学术成果证明,其中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必须有原件,另须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确认报名,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公布试讲题目。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时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入场。
面试时间:2014年6月22日
面试分为试讲、答辩。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答辩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考试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考核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按照考核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连续工作满5年。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安阳职业技术学院(0372)2102266 2102265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2209609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