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向海东市政府请示同意,新组建的海东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新闻采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招聘手续等程序进行。报考者必须符合招聘条件和新闻采编工作人员条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人员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热爱广播电视工作,有较强的新闻采编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并且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三)年龄28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具备广播电视新闻采编工作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有广播电视专业或相关工作经验、业绩优秀者条件可适度放宽。现海东市广播电视台部门聘用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七)户籍不限。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一)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缴费时间为2014年6月6日9时至6月26日18时。报名时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须缴报考费100元/人。
(二)报名地点:海东市广播电视台(平安县文广局办公楼五楼)办公室
(三)联系人:王莲凤
(四)联系电话:0972—8688623 15997020053
四、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综合试卷一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时政常识、新闻基础知识、新闻写作能力和电视摄像、节目制作的基本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一)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核等环节结束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者,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二)凡已批准招聘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其产生的岗位空缺,将从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所有被聘用人员均为编外聘用制身份,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照海东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3年一签),聘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可续签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后,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单位缴纳“五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
(六)应聘者一经聘用,工作年限不得少于8年。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海东市广播电视台
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