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居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均为企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街道岗位3名,其中街道综合岗位2名,男性1名,女性1名;街道拆迁岗位1名,男性优先。
社区工作者8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4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户籍(以报名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街道综合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街道拆迁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社区工作者岗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要求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专业不限;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此次公开招聘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406室。
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②复转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请同时随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本街道社区工作者岗位(户籍地和居住地都在该街道)的,请随带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
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3倍的,视情相互调剂招聘职位指标数或核减招聘职位指标数,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领取地点: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406室。
2、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加附加分,按招聘指标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附加分条件:户籍在孔浦街道并居住在孔浦街道的居民报考本街道的笔试加2分;复转军人报考的笔试加2分;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笔试加2分。附加分可累计。
3、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在面试合格者中,笔试成绩加附加分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总成绩,以招聘指标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5、考核。考核对象按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可酌情在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6、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经区审核同意后,由街道劳动管理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照街道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足时,可酌情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
报考咨询电话:87629252、87624018
江北区孔浦街道办事处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