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名交通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道路交通管理知识,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违法乱纪行为。
2、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2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张店区或者高新区常驻户口。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表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裸视在4.8以上,无色盲,无重听。
5、部队转业及复退军人优先考虑。
二、用工方式
人员录用后,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派遣至高新区交警大队工作。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3日—5月18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高新区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111室(裕民路161号高新区交警大队院内)。联系电话:0533-2136587 0533-6676567 联系人:王警官
3、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需提交《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登记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下载)二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014年应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须另持学校出具有关学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笔)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笔)试。
(三)面试(笔试)
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一个工作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的报名比例,将采取笔试的形式按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选出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式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见公告。
(四)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2、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相关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考核内容为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乱纪行为。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招聘的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高新区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533-2136587 0533-6676567
2014年5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