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愿意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
2、学历条件:女性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
3、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户籍条件:具有沅陵本县户口。
同等条件下,有驾驶技能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至7日。
报名地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四楼政工人事股,
联系人:向洪琼,联系电话:4221256。
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学历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两寸近期免冠照。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时通知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评委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对城市管理知识的了解程度。
3、体检。按照《2014年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政审。组织相关部门对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5、录用。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聘用。招聘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
四、工资待遇
新招聘的协管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基本工资800元,试用期内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胜任本职工作者,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月基本工资10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