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湖南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3]1号)、省人事厅《关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3]25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怀政办发[2003]2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怀化市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中心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怀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公开招聘专技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的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目前具有其他本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市机构编制网和怀化市环保网及相关新闻媒体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在职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并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到市环保局人事科报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
进行复核。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电话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
上不低于1:3的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命题以公共基础知识(占60%)和环保专业知识(占40%)为主,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规定)。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
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核: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机构编制网和怀化环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联系人:夏爱村 瞿学群 联系电话:0745一2710821
点击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ar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