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经研究,在先锋镇范围内开展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城管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2名(男性)
(三)职位要求:
1、本人或父母(配偶)须具有先锋户籍,有志于从事城管工作。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3、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至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至先锋镇三楼人事办公室朱丽处,联系电话:866676195。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在相片栏粘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如本人户籍不在先锋,需提供父母(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采取得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录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待镇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在先锋镇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主要采取问答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3.组织考察:按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四)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后参照通办发[2009]40号文件实行劳务派遣。
2.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基本工资为2500 元/月,同时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奖金根据工作业绩,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兑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