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舟山嵊泗县招聘护士公告
为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对护士的需求,根据我县人才资源发展相关规定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乡镇卫生院 |
护士 |
3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限嵊泗户籍,中专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其中,历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中,中专学历的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14年4月16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才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经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4年4月16日,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3日。
2、报名地点:嵊泗县卫生局人事科(嵊泗县菜园镇育才弄2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
考试分技能测试和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014年4月25日下午,进行基础护理操作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014年4月30日上午,进行护理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题型为客观题。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3974、5081581。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 泗 县 卫 生 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