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有关规定和本院工作实际,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10名,其中聘用书记员3名,辅助类人员7名。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书记员3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无锡市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性。
(二)辅助类人员7名:
1、会计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无锡市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财经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持有有效的会计上岗证。
2、其他辅助类人员6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无锡市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627室)。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华夏中路6—8号
联系电话:0510-88225910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4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如实填写《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报名登记表》;
(2)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五张,同时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复印件及户籍证明;
(3)考生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4、报名费用:
(1)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100元
(2)面试:100元
三、考试与录用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相关法律专业知识(招录会计岗位的,为相关会计专业知识)。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试题由有关权威部门提供。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录职位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招录职位4倍的,以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以上两项成绩以百分制各占60%和40%,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后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试题由权威部门统一命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科目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再次计分,得出考生总成绩。
4、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补充工作人员体检暂行办法标准》执行。
5、政审
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拟录用对象,由区法院会同组织、纪检部门人员对其进行政审。
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6、聘用和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录用,实行劳务派遣。由区法院会同区人保局统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参照锡山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执行。
7、其他
若一年内本院因人员辞职、退休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此次参加考试的人员中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