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政府同意,2014年考聘会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范围、条件
(一)考聘职位:会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人员2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二)考聘范围:包括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四川警察学院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全日制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014年及以前毕业。
2、所有报名者须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二、报名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上午8:30至12:00。
报名地点:成都理工大学。
(二)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校签发的学习成绩单等原件,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1份,并填写《会东县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工作人员对应聘考生的个人材料进行逐一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者提供的学习成绩单与本人学籍档案中记录的学习成绩不一致或有其他不实行为,都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如不足开考比例时,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法律基础知识》一科,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 4月21日下午3:00—4:00。
笔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聘用职位名额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数。
面试时间:4月22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聘成绩确定:
考聘总成绩=专业成绩×30%+《法律基础知识》成绩×30% +面试成绩×40%。
“专业成绩”是指考生的专业成绩加以平均,平均分达满分者赋值30分,未达满分者按百分比折算。
四、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
按考聘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2名人选,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会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补充协议书»。签订协议后,在正式聘用通知下发前如解约的,空缺名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签订协议的应届考生须于2014年7月16日(往届生2014年5月15日)到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6年(含试用期1年)。聘用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出县外。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426309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