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我市政府工程建设的透明度,扩大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政府工程建设和社会各方的良性互动机制,又好又快地推动政府工程建设,市建筑工务署拟组建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均为非全职义务性工作。凡符合社会监督员基本条件,愿意承担监督员工作职责、热心政府工程建设的人士(本署工作人员及亲属、与工务署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应回避)均可申请。
一、社会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爱岗敬业,作风正派,热心公益事业,年龄十八周岁以上;
(二)关心我市政府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了解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反映市民的意见;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
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监督我署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履行职责、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参与政府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出谋划策,问诊把脉的作用,对政府工程项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监督我署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情况;
(四)收集、反映市民对我署政府工程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协助办理我署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三、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的形式
社会监督员将获邀参加我署组织的工程方案评审、检查、调研和工作座谈、培训等活动。同时,社会监督员还可定点联系1~2个工程项目,监督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和投资控制情况及我署工作人员履职情况。
四、社会监督员的聘任程序
(一)2013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填写《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申请表》,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82104678,传真:82099225,电子邮箱:huyu@szwb.gov.cn;联系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116室。申请表请自行到深圳市工务署网站(网址:www.szwb.gov.cn)信息公开栏的通知公告进行下载。
(二)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将审核应聘人资格,确定监督员名单,通知本人,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
(三)本公告内容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工程建设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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