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元阳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缓解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研究决定到省内外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人才16人,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二本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元阳县2014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一)教育、水利系统招聘
1、招聘时间: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9:00-17:30
2、招聘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大学城)若无人报考或不能满足招聘需求的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在部分省内外高等院校设点招聘。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招生就业处公布的信息为准。
3、招聘方式: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抽调不少于5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对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4、招聘程序:
⑴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云南师范大学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相关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
⑵资格审查及面谈:由县招聘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进行面谈。招聘考核小组根据面谈情况,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选(报名应聘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经招聘考核小组合议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⑶考核类型及分值。教育系统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抽取题目,准备10分钟后进行10分钟的讲课,以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举止仪表、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讲课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考生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生讲课考核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
水利系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考生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
(二)卫生系统招聘
1、招聘时间: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 9:00—17:00)。
2、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3、招聘方式: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和各用人单位抽调不少于5人组成招聘考核小组,对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引进紧缺人才。
4、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以在相关院校直接向县招聘工作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的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学习简历、相关证件和学校推荐材料。
(2)资格审查及面谈:由县招聘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进行面谈。招聘考核小组根据面谈情况,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报名应聘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经招聘考核小组合议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3)考核类型及分值。卫生系统岗位考核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考生专业笔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由学生本人提供。
五、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相关证件材料不齐全者取消录用。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人社局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方案由元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元阳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5643110,简历投递邮箱:rckffwb@126.com。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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