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系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差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市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宁波市范围选调工作人员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大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与条件
(一)职位:房产管理员。
(二)资格条件
1、宁波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资产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民用建筑或相近专业毕业。
3、具有省一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并熟练操作CAD制图软件。
4、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从事房产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调程序
1、公告。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nbhq.gov.cn)和宁波人才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需贴近期本人免冠1寸彩照,另附1寸近照1张),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者应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
3、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9时-11时半,下午2时-17时),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行政中心5号楼422室。
4、资格审查。由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5、专业测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专业知识和水平,采取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40%。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低于60分者淘汰。综合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测试课目。
6、组织考察与体检
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征求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选调意见。由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站和宁波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并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商调手续完成后即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2403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82499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
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
2014年3月13日
宁波市机关大院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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