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技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不限;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其他招聘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1日至 3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选择网上报名,请从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hrs.gov.cn/)或宁海县卫生局网站(www.nhws.gov.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发送至nhwsks@163.com。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参加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4、报考人员须接受资格审查,原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面试方式。其中医学影像诊断医生、麻醉医生、妇产科医生、公共卫生医生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时,先进行笔试,然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合格者淘汰。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六、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未在201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发文公布。拟聘用人员凭毕业证书、报到证及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与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且须在聘用后三周年内(从聘用发文日起算)取得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九、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宁海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59973968、65212136
附件:
1、宁海县卫生系统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卫生局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宁海县卫生系统招聘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职位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需求数 |
县属医疗单位 |
临床医生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全国 |
25 |
医学影像诊断医生 |
医学影像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全国 |
1 | |
麻醉医生 |
麻醉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全国 |
1 | |
妇产科医生 |
妇产科学及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全国 |
1 | |
宁海县疾控中心 |
公共卫生 |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全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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