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周市干部队伍,推动各项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日以后出生);28周岁-38周岁(1975年3月1日-1986年2月28日间出生);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曾在周市镇党政系统、农村、社区工作,现已辞职辞退的人员;
③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招聘专业、人数及其它条件
详见周市镇2014年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镇组织人事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开考条件。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职位取消开考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两日内到报名处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取申论成绩高者。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周市镇人民政府网上公示(http://www.kszhoushi.cn/)。
(四)体检、政审、录用和待遇。
1.体检。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政审。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3.录用。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周市镇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4.待遇。按周市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C类职位待遇按照镇相同类型人员执行。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4日-2014年3月15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周市镇人民政府612室(华杨路188号)
3.联系电话:57627825、18962671688 联系人 石先生
4.报名材料: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报考A01、A10、A12职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报考A04职位的另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报考A06职位的另需提供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一本录取证明。
报考A08职位的另需提供劳动保障协理员四级及以上证书。
报考B01、C02职位的另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报考B15职位的另需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上级党委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身份证明。
工作年限统一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工作经历请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相关工作经历另需单位提供证明。
报名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则随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本简章由周市镇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
周市镇组织人事办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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