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和医护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是区管委会辖下的事业单位。该院位于唐家湾镇金峰中路232号,在原金鼎卫生院的基础上由区财政投入近2亿元加以改(扩)建而成。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占地面积2万9千多平方米,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目前,该院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即将投入使用。
二、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 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相应执业(从业)资格。
2. 学历、学位、年龄及工作经历等要求:详见《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副院长及医护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公职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或邮寄材料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及地址:
——现场报名:3月19日至22日(8:30—12:00,14:30—17:30),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2楼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侧(市内可乘坐3、3A、10、10A、66、68、69、K1、K2、K3等公共汽车到“南方软件园”站下车)。
——邮寄材料: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22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23室,收件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56)3629113,邮编:519085。
3. 报名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提交):⑴报名表(附件1);⑵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⑶身份证(须双面复印),学历、学位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无婚史者免);⑷计划生育证明,任职(聘任)文件,资历及任职医院等级证明(附件3),人事关系在珠海市的证明(仅限报考201421—201424等4个护士岗位,且无学位人员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备注:⑴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取得的中专以上所有学历教育证书及学位证书;⑵现场报名的,于现场查验原件并收取报名资料;邮寄材料报名的,于领取《准考证》时查验原件。
4.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3月25日20:00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5. 其它事项:岗位招聘数与符合资格条件报考人数达到1:3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当岗位招聘数与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之比≤1:10时,采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当岗位招聘数与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之比>1:10时,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医院副院长岗位加考医院管理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副院长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宜,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副院长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医护人员岗位采取技术答辩方式,主要测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业务水平及操作技能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各岗位第一名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20:00时前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区财政支付。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同时复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调整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826、3629113,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3629056。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 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 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 放弃聘用资格的;4.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 出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的。
附件:1. 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副院长及医护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 珠海高新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副院长及医护人员报名表.rar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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