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及地点:初定于2013年7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一览表1》中“考试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教育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建筑类”中测绘工程专业科目测试为测绘工程专业基础知识、城市规划专业科目测试为快题设计。总分为100分。
3.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准考证;(2)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3)身份证;(4)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需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6)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2013届毕业生须提供《重庆市万州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推荐表》。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打印报名表的时间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万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上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详见《一览表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确定的采取加试面试的方法确定。
体检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复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政自律、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和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教育系统分类报考的农村学校(含委属高中、委属初中、委属小学、委属学校)和城区幼儿园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万州区教委集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在相应层次同学科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分类报考的具体学校名单由区教委根据暑期教职工调动后的情况研究确定,并提前公布),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岗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凡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得,不予聘用
九、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发布。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242158
考务及招考政策咨询电话:人社局:5823264558231711;教委:58223561;卫生局:58815008;交委:58223931;财政局:58239200;商务局:58815662;文广新局:58815901;江南新区:58529900;党校:58221115;林业局:58551967;农委:58569570;体育局:58815989;民政局:58520339;经开区:58133019;水电校:58124583;安监局:58242588;市政局:58379518;城乡建委:58238243;环保局:58359194。
附件:
1、2013年万州区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2013年万州区上半年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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