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为浙江省水利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及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以及全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行业监督;参与重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分析处理;组织全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测、评标专家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岗、会计岗各1人,均为技术岗。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招聘岗位表》)。
(二)补充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截止资格复审日。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邮箱为zjwater2013@163.com,不受理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籍资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扫描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一周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3人,否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5、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中旬,具体以电话方式通知。
笔试内容为综合性基础知识。笔试后,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就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在网上通知,并同时电话告知有关人员。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招聘单位安排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核环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com,“业务专题/人事人才专题/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考试结果等)在浙江水利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驻厅监察室:0571-87826546;人事教育处:0571-8782652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可向我中心直接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咨询电话:0571-88216205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招聘岗位表.rar
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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