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宜宾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宜宾市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岗位
选调名额2名,具体岗位详见《江安县2014年面向宜宾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且试用期满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廉洁勤政、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敬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二)要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熟练使用现代办公技术的能力。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符合《江安县2014年面向宜宾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五)报考者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一律以报名开始第一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例如:考生在报名开始第一日未满36岁,其年龄为35周岁。
(六)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不能报考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于2014年1月26日至2月8日上午12:00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原机关食堂4楼)。报名时须交《江安县2014年面向宜宾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后即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2:1比例调减岗位选调名额。
(三)报名缴费。50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于2月10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县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原机关食堂4楼)审核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五)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调整开考比例岗位的有效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有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最终确定体检对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拟调人选进行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考察,主要考核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结合个人档案考核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是否真实,考核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考核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的岗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若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对拟调人选在江安县党政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准考证号、专业、学历、总成绩、选调单位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选调。
(九)岗位考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实行考核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方可调动。
(十)调动。岗位考核期满合格的人员,经用人单位报批后,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被选调后3周年内不得调离本工作单位(组织调动除外)。
四、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选调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选调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620738、2631916
附件:1、江安县2014年面向宜宾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安县2014年面向宜宾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4日
附件1:
江安县2014年面向宜宾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选调单位 |
主管部门 |
岗位名称及性质 |
单位 性质 |
名额 |
最大年龄(周岁) |
最低学历 |
专业及其他条件 |
县新农保中心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计算机管理员(管理) |
事业 |
2 |
40 |
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或取得国家(省)级计算机二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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