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开封市人社部门核准,通许县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报聘单位和名额
通许县食品安全监督所10人,(其中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人),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4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县“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大学生。
三、报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和身体条件;
4、通许县食品安全监督所应聘人员年龄三十周岁以下(1984年1月18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具备一级乙等以上播音证书(播音主持相关专业);年龄二十六周岁以下(1988年1月18日以后出生,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5、食品安全监督所应聘人员招聘专业为:食品类、医学类、药学类、计算机类、法律类、财会类、管理类相关专业。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规定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18日至1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通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办法: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干部证明材料应由县委组织部门盖章)到报名地点报名;
(3)在职人员同时提供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时应提交《2014年通许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面向参加我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岗位的应提交《2014年通许县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报名表》;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者须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7)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根据招聘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通许县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须加试镜试。
(一)笔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通许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县政府大门东侧张榜公布。
4、对于因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告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镜试
1、报考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的考生,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镜试人员。镜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镜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镜试内容:应试者上镜仪态形象、播音音准音质、语言表达能力。
3、镜试方式:(1)新闻播音
(2)朗诵诗歌、散文
(3)新闻采访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通许县食品安全监督所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通许县广播电视总台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镜试成绩×40%
总成绩在县政府大门东侧张榜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将在县政府大门东侧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核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招聘咨询电话:0371-24979536;0371-24933339
通许县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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