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是隶属山西省教育厅管理的差额事业单位,位于长治市延安南路110号。1946年7月1日成立,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军区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总院,经过67年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长治、晋城两市规模最大、专业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编制床位1500张,年门诊量57万人次,出院病人4.4万人次,设置各类专业科室55个,其中血液内科、心血管内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医院现有职工2089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41名,高级职称337名,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27名,被国务院批准终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5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3名。
为健全和完善医院选人用人机制,不断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我院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人社厅晋人社厅发【2015】14号和晋教人【201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录用的组织领导
为做好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的领导工作。领导组下设招聘办公室,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录用的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设岗、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能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
4、学历(要求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派遣证),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录用岗位
2015年医院招聘录用计划为46人,其中设置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5名,具体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录用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2015年7月7日下午6: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具体材料须按以下编号排序):
(1)《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派遣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含初始学历证件),近期红底一寸彩照电子版一份;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另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内容包括所学专业、学习起止时间等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一致);
(3)报名时填写《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实表现考察表》(附件3);
提供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表(未毕业者由就读院校的党总支(支部)或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已毕业且有工作单位者由所在单位出具,已毕业无工作单位者由所在地村委或居委出具)。(附件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实表现考察表》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网页上下载,报名时提供);
(4)在读期间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工作单位者,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10)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网上报名者,请将电子版的报名材料发至人事科邮箱(邮箱:hp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科室/岗位(编号)。
(网上报名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的邮件主题格式、材料顺序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专业相符,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人事科(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办公楼2层)。联系人:杜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55-3128321、3128031。
(二)资格审查
由人事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应聘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要达到1:3的比例要求,对不达1:3人员比例要求的岗位,须报请省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7月14日在医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届时关注。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于2015年7月16日——17日携带报名时邮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由医院人事科打印)的备注栏内进行承诺签名,对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三)考试
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拟聘用人员,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命题采用百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专业知识部分占70%。《专业知识》考试科目:1、2、14、16、19、24、36岗位为内科学,4、12、15、17、18、25岗位为外科学,20、21、23、29岗位为医学影像学,其他岗位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相关。
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须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进入面试。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70%,专业能力测试占30%),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考生可致电0355-3128031查询本人成绩和排名。
面试重点考核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风貌,专业知识水平、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等。
面试由人事科组织相关专家专业评委进行面试考核,评委组成员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确定。面试由试讲、答辩两个环节组成,试讲内容以本专业科研课题或论文为主,时间不少于10分钟;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由评委根据应聘岗位情况提出3个问题,参加面试人员在试讲结束后进行回答,每题回答完毕后本专业专家评委可进行简要的现场点评,以增加对面试者评分的科学性。
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根据岗位需要设立相应的测试内容。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及具体事宜我们将以电话、网站公告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人事科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合成绩排序提出拟录用人选(参加面试考生的总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对不达规定比例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总合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录用。总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五)体检、考察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公开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而空缺出来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招聘录用结果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医院人事科在院内公告栏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呈报山西省教育厅、人社厅进行审批。
(七)办理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者,由医院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15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单位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享受相应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防止在命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违纪。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355--3128016(纪检办)
0355--3128017(监察室)
咨询电话:0355--3128321(人事科)
本公告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公开招聘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