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医院)为江苏省泰州市首家中西医结合医院,系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2015年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5日至1997年5月1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处(泰州市江洲南路111号)。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④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⑥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填写《2015年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3)考生报考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参阅《2015年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向医药高新区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医药高新区卫生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医药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医药高新区人社局及时在相关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考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考单位未同意或区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职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不予专业添加。
(4)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医药高新区卫生局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报名手续。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6)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岗位,由医药高新区人社局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人社局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抽调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
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未能在报名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卫生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1〕66号)文件规定,对聘用后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由医药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由医药高新区人社局、医药高新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9690236(医药高新区人社局)
0523—89690292(医药高新区卫生局)
0523—86995108(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23—89690201(医药高新区监察局)
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gxqrsj.com
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
http://wsj.tzgxq.gov.cn
附件:
1、《2015年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rar
2、《2015年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rar
3、《2015年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专业参考目录》.rar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医药高新区卫生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