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公告
广州市胸科医院是公立三级专科医院,创建于1953年,地处市中心城区,位于美丽的麓湖之滨,占地面积9万多平方米,院内绿树婆娑,环境幽雅,是广州市花园式单位。医院学科专业齐备,技术力量雄厚,服务体系完善,集医疗、预防、教学与科研功能为一体,是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病研究所等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科研和临床基地,与日本、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长期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胸肺专科医院之一。
医院现有员工近10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近200人。医院可开放病床800余张,设有重症医学科、ICU、肺结核科、肺外结核科、呼吸科、肿瘤科、儿科、胸外科、骨科、乳腺外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以及药剂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影像检查科、内镜中心等医技科室。在门诊开设有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儿科、内分泌科、中医科、普通外科、胸外科、骨科、乳腺外科、肿瘤科、妇科、口腔科、五官科、皮肤科、结核内科、结核外科、结核儿科等专科门诊。
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多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招聘 |
其他要求 |
1-1 |
呼吸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5 |
临床型 |
1-2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5 |
已取得医师资格且已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
1-3 |
消化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2 |
临床型 |
1-4 |
心血管内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2 |
临床型,有介入工作经验的优先 |
1-5 |
神经内科/老年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2 |
临床型 |
1-6 |
急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2 |
临床型 |
1-7 |
肾病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 |
临床型,有相关透析工作经验 |
1-8 |
骨外科、脊柱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 |
临床型 |
1-9 |
普外科(胃肠外科、甲状腺外科)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 |
临床型 |
1-10 |
麻醉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 |
临床型 |
1-11 |
药剂学、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1 |
|
1-12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
2 |
|
1-13 |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 |
临床型 |
1-14 |
微生物学/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1 |
|
1-15 |
医学影像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及超声)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 |
|
1-16 |
影像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
1 |
|
1-17 |
护理学 |
大专及以上 |
|
47 |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 |
1-18 |
财务收费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取得会计从业证、会计初级及以上资格 |
1-19 |
财务收费 |
职中及以上 |
|
2 |
具备会计从业证 |
1-20 |
工程造价/工民建工程/土木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
1-21 |
社会医学与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法学/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2 |
|
备注:本次公告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人员岗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7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广州市胸科医院201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报考岗位及代码+考生姓名+所学专业+手机号码)》,于报名时间内将表格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khrsk@126.com报名。
邮件填写方式举例: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护理专业含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对应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由专家评委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通过问答的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能力。护理专业需加考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会采取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的精神执行,我院自行安排。
六、确定拟聘人员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人员,我院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七、其他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3586363
广州市胸科医院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