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是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部分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配置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 及学历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任职条件 |
ICU 护士长 |
专技 |
1 |
在护理部、科主任指导下,负责本科室护理业务、教学和管理工作。 |
护理学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市 |
拥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有ICU护士上岗证; 年龄40周岁以下。 |
骨科康复医生 |
专技 |
2 |
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医院骨关节与脊髓损伤康复科病员的医疗康复工作。 |
临床医学专业(对〈中医方向〉骨伤学专业且拥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也可报考);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拥有外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年龄40周岁以下(对拥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备注:学历、职称和上岗证的取得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江东区桑田路502号七楼),电话:0574-87808770,联系人:贺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ICU护士上岗证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6、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课目。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残联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残联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残联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55887873
附件: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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