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成立于1953年,系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省级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承担河北省精神、心理疾病的防治、康复、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省公共精神卫生工作,系省级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基地和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张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考试时凭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入场。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5月12日8时-16时到医院人事处(门诊病房综合楼三楼),凭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资格初审,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本岗位基础知识和技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3日9时--11时 (120分钟)。笔试地点:医院学术报告厅(住院部六楼)。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于5月14日在医院网站(www.hbs6yy.com)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医院网站上随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一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www.hbs6yy.com)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录取证明(招生底册)。最高学历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普通类的,应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统一组织,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本单位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网站(www.hbs6y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76201(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2015年4月20日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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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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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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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日制 |
是否师范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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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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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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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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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学习 阶段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专业 |
是否全日制 统招 |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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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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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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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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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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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承诺 |
我承诺如下: 1.如与其他单位签有就业协议,将自愿承担协议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2.保证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同意医院有权取消我的聘用资格。 3.保证以上所填信息及所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真实可信,如一经发现虚假,同意医院在任何时侯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凡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就业、流动等聘用相关手续的,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打印无效): 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