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是河北省骨干大学(省重点大学)-河北医科大学的二级学院。其前身是1978年原河北医学院重建的口腔医学系,是河北省唯一一所三级口腔专科医院,是河北省口腔医学中心,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口腔预防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牙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本院,主办《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该院。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的口腔医学实验室是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口腔医学专业为国家级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经过近30余年的不懈努力,已发展成为河北省口腔医学医疗、教学、科研、口腔公共卫生与预防保健中心,并已迈向全国口腔医学先进行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2014年6月前取得学历学位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3. 年龄18-30周岁(1984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其他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时间安排一致。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具体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408室 电话:0311-86266643、电子邮箱:hbkqxmb@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随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并寄送至相关部门(具体寄送地址根据报名岗位查看《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15年招聘计划》)。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初始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招聘。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同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及分制于笔试前通知。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水平。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具体通知。
3.笔试成绩由医院于公示栏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复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参试人选资格。
(四)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小组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复试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