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研究生公告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惠州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建设惠民之州的民心工程,是根据市政府“高规格、高标准、功能全”的要求,按照三级医院的规模和标准建设的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是广东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该院位于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第一期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设置病床705张,已于2008年12月开业。该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为财政核补,核定事业编制1120名。
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研究生。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公告。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研究生25人,在全国范围内招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聘用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由工作、人事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工作期间未出现有效投诉或发生医疗事故、纠纷。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201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20号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由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告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并携带内地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有关政策参加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可以加分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文件。非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3,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人力资源部办理现场资格审查,证件原件验证后立即退还本人。
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应聘者亦可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含证件证书扫描件及复印件)邮寄到报名地址(邮编516003)参加报名。因邮寄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及时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以邮寄方式报名的应聘者应于笔试前备好证件证书原件交招聘工作人员审核。基于招聘工作量大、快递邮件容易丢失等原因,请应聘者尽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经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码将于2015年5月5日前在惠州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将所有报名资料送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可以参加笔试,也可以申请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免笔试书面申请应在报名时提交给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将现场或电话通知是否准予免笔试。未批准免笔试者,必须通过笔试后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众信息网及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员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科室考核、面试提问和临床专业水平测试三部份进行,其中科室考核成绩将作为招聘的参考依据,不列入考核总分数;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其中面试提问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提问或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1)科室考核
应聘者须到报考岗位的相关科室进行为期一周(含周六、日)的科室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科室考核者或考核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医疗事故、无故缺勤或其他产生不良影响情况者,一票否决,终止考核,不予聘用。科室考核成绩将作为招聘的参考依据,不列入考核总分数。
(2)临床专业水平测试
临床专业水平测试评委由7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由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出题,考生于现场实操或纸笔作答。
(3)面试提问
面试提问评委由7人组成。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提问成绩。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提问成绩×20%。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面试提问成绩×40%。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由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报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试题委托有命题资质的机构命制。
(二)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须于2015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和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咨询单位:
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52-2890757;
2.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52-2833080;
3.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752-2883621,2883821,2883899。
(五)监督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监察室的全程监督,并接受惠州市人社局的现场指导及监督。
惠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电话:0752-2833579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