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院床位数增加,医院规模不断扩大,业务量逐年递增。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程序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精神卫生事业,自愿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
2、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心身健康,身高在1.58米及以上,能适应精神科临床业务工作及其他服务于临床的工作。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与病人沟通技巧。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学历要求
岗 位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临床医学或精神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0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本科生均优先 |
临床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10 |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本科及男护士均优先 |
护工 | 中专及以上 | 10 | 男性优先,从事护理安全巡视及相关工作 |
医学检验 | 本科 | 2 | |
医学影像 | 本科 | 1 | |
麻醉 | 本科 | 1 | 具有麻醉师资格证书 |
药学 | 本科 | 1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电话:5264149;邮箱:wyrsk@163.com。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4、考试。笔试和面试。
四、结果审定
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成绩进行综合,择优拟定录用人员名单,报请组织审定,最后确定聘用人员并在院内公示。
五、录取聘用
经审核录用的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劳动保险。工资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