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人社厅、编委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44个岗位54人。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除护理、药学专业要求全日制毕业生外,其他专业的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国家承认学历毕业生,2016年1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二)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199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已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和要求
南丹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丹县2016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本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人员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录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执行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和公租房分配等方面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新进编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5年内可通过竞聘上岗在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合理流动;满5年后,可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在各级各单位中合理流动。
四、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发布相关信息
公开招聘前,通过河池市人才网、南丹县政府网和南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同时发布《南丹县2016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1 日- 2016年 11月23 日。
(二)报名方法、资格审查与缴费。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方式同时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南丹县卫计委六楼会议室)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承诺书。
1.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缴费。
2.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查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小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3张、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格审查后原件退回)。
3.考试费用。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须缴纳考试费。考试费为:每科50元。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请于11月29日-11月30日到南丹县卫计委领取准考证,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七、考试科目、笔试及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入场,两证缺一不可。
(一)考试科目(类别)
1.考试为医疗卫生类。卫生技术专业笔试方向为:临床医学类、检验类、医学技术类、药剂类、中医类。考生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2.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范围以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4日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2016年12月10日起可在上班时间到县卫计委人事股查询考生个人笔试成绩。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人员。
5.确定面试人选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在报考的岗位中,如只有本人报名时可以免面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
(3)免试人员面试不受1:3比例限制。
(二)面试
1.时间:2016年12月18日。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考务办公室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如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必须由应聘者向县卫计委提出自愿放弃面试申请书。
4.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6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6.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去掉考官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考场其余考官总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7.如果出现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成绩进入比例内末位并列时,由主考官组织本场考官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作筛选。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考务工作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拟定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2016年 12月 31 日前。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7216079
南丹县人社局 :7211679 7212626
南丹县卫计委 7212434 7211571
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0778—7232632
2016年南丹县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南丹县2016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