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2016年下半年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2016-11-1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国家高新区于1992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是全国首批国家高新区之一。主园区所在的唐家湾镇位于珠海市北部,西面、北面与中山市接壤,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门30公里。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区内有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高校的分校,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轻轨贯穿境内,有10多条公交线与主城区的香洲、拱北、吉大、新香洲相连。区内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科技教育、历史人文资源优势明显。
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卫生院是区管委会辖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院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前环路11号,占地面积近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是一所一级甲等医疗机构。
珠海高新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区管委会辖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中心位于唐家湾镇金峰中路232号,由原金鼎卫生院分离而成,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80平方米,是一所一级基层医疗机构。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新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附件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全科医师除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及待遇外,其工资标准可比其它同级别岗位人员高15%。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材料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11月28日(9:00-12:00,14:30-17:00,双休日仍受理报名),邮递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7:0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报名地点如下:
(1)报考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卫生院岗位:
——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前环路11号唐家湾镇卫生院二楼办公室(市内可乘坐3、3A、10、10A、10F、66、68、69、K1、K2、K3等公共汽车到“唐家”站下车)。咨询电话:0756-3317761-8233,联系人:叶小姐。
——邮寄材料报名:地址及收件人同上,邮政编码:519080。
(2)报考珠海高新区金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
——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中路232号11楼1109室(市内可乘坐3、10、10F、66、67、68、70、71、73等公共汽车到“金鼎医院”站下车)。咨询电话:0756-3382105,联系人:卢小姐。
——邮寄材料报名:地址及收件人同上,邮政编码:519085。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双面复印)、学历学位证、执(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计划生育证明等;④珠海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部门所属单位的,需主管部门同意。样式见附件4);⑤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参加笔试(免笔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及领取《准考证》事项,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5.注意事项:①除全科医师、B超科医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因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故邮寄报名的材料除报名表外,其它证书材料切勿邮寄原件;③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④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材料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⑤《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⑥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均通过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比例末位排名并列的,可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方式,主要测评考生岗位任职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公布成绩并交考生签收。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其中全科医师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年限为6年。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及投诉电话:0756-3633328(区计生局)、0756-3629826(区人社局)。
(二)拟聘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出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它情形的。
附件:1.珠海高新区2016年下半年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3.珠海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机关事业单位同意在编人员报考证明(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