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对高层次、优秀及紧缺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及临市府办会议纪要([2012]98号)精神,临海市市级医疗单位拟通过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17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户籍不限。
(二)直接考核招聘条件
直接考核招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④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⑤获得一等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
2.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麻醉、妇产科、儿科、病理等紧缺专业放宽到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具有卫技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3周年及以上的事业在编人员;
5.具有卫技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5周年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高校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高校现场报名
高校现场报名设3个报名点,分别为牡丹江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
牡丹江医学院(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星期四)9:00—12:00;报名地点:牡丹江医学院图书馆。
齐齐哈尔医学院(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9:00—12:00;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秋实城三楼。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9:00—15:00;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直接考核招聘条件所需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2.网上报名
经高校现场报名、直接签约后的剩余岗位,以及招聘具有中级、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岗位,采取增加高校现场报名场次及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详见临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
(二)资格审核
在高校现场报名点,市卫生计生局与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组织考试
①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通知),考试时间按各报名点报名顺序分批进行,上一报名点已考取签约的岗位不再在下一报名点招聘。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市卫生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人参与监督。考试采取面谈、现场提问等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签约,宁缺勿滥。
②经高校现场报名、直接签约后的剩余岗位,以及招聘具有中级、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的岗位的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详见临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
(四)办理签约手续
对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可现场签订《2017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协议书》。网上报名的,按指定时间、地点,经现场资格初审和考试后签订《2017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优秀及紧缺卫技人才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资格复审与考察
录用人员将个人档案转到市卫生计生局档案室,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个人学历证书、招聘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交市卫生计生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对签约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情况、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直接考核招聘资格条件,如有违法违纪记录及不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市卫生计生局将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八)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人力社保部门监督。
2.对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以上年龄均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12个月。卫技人员聘(录)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迟一年定级,二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给予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市卫生计生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天内向市卫生计生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576—85171277。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临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网址:http://wsjs.linhai.gov.cn/)
临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0日
2017年临海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和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