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人民医院和蒙医中医院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按照《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2016年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精神,和林格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考人数和范围
(一)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医技人员共计50人,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10人,蒙医中医院招聘40人。部分职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二)护士(除蒙医护士岗)限和林格尔县户籍,其他职位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研究生学历人员35周岁以下(1980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30周岁以下(1985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含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10 月 1 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和林格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报名时间2016年 11月1日—2016年 11月15 日。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4张。
3、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组织实施。
资格初审包括:户籍、民族、年龄、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审查。
资格初审时对照身份证对户籍、民族、年龄进行审核;对照《招聘岗位表》对学历、专业和执业资格证书等要求,查验报考者毕业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并进行网上查询,审查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是否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不予报考。
报考者要按照《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证明材料的顺序整理成册,连同原件一并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审查后审查人员要签注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为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负责,开考比例设为1:3,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录用人数,凡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一律参加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报名表中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和林格尔县政府网公布笔试总成绩。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如果该职位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可优先录取。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考察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在录入一年内,凡发现与个人承诺不符的予以辞退。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县人社局备案。
(二)聘用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凡聘用人员需热爱本职工作,能长期在和林格尔县人民医院和蒙医中医院工作。对不安心工作、在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
七、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本次所招聘医技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对于拟录的往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对于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后再与录取单位签定聘用合同。
(三)录用后工资标准为:1、医生:研究生学历:4500,本科学历3500,专科学历3000;2、本科护士:3000元,专科及以下护士:2500元。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名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聘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九、咨询
联系人:刘文明
咨询电话:0471-719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