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2011〕276号)、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岗位设置及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7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集体讨论原则。
(三)坚持回避制度。
二、招聘专业和人数
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年龄计算按2016年9月30日为节点,护理专业30周岁以下,其它专业在35周岁以下,急需短缺特别优秀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4.招聘专业、人数、学历、职称等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实施
(一)加强宣传
医院制定宣传方案后通过1.网络,医院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群;2.业内人士推荐引荐等多种途径宣传。
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index.php?cid=2606)、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qyrsj.gov.cn/)、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网站(http://www.lqzyy.com/)、龙泉开发报、公示栏等渠道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方式
严格按照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规定的招聘方式。现场招聘会在龙泉驿区中医医院举行,凡是报名并初审简历合格人员参加现场招聘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体检几个环节。
(三)招聘流程
1.成立医院考评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带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院人事科。
组长:陈平 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成员:郭钊铭 医院副院长
钟成昆 医院副院长
白兰述 医院副院长
赵军 医院副院长
何明清 医院党总支副书记/人事科科长
陈华 医院总护士长
职责: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确定面试考评小组成员的组成以及命题专家人选;负责考评小组对招聘人员考评结果的审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院人事科,主任由医院分管人事的领导班子兼任。
2.报名申请(2016年8月24日-9月10日)
(1)报名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办公室(人事科)(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建设路68号,咨询电话:028-68284002)。
(2)报名程序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和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到报名点填写《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附件下载在文末)。
(3)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2016年9月11日——9月18日)
由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提交办公会研究,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定。
4.考评考核(2016年9月19日——9月20日)
(1)笔试:主要内容是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技能考核。
(2)技能考核:报考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点。技能考核为单人操作,技能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报考人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技能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低于85分者不进入面试考核。
(3)面试考核:按照进入面试者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主考者为面试小组组长,每名面试者5-8分钟,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5.考核计分
总成绩考评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按百分计算。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分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技能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40%;
(2)辅专业技术人员计分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考核内容
(1)笔试考核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理论。
(2)面试考核内容: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医师职业道德水平等。
(3)技能考核内容:医疗基本功、医学专业技能等。
7.考核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组织考试。笔试时间为9月19日上午9:30;面试时间为9月19日下午14:30;技能考核时间为9月20日上午9:00。
(四)确定初步拟聘进入试用人员
考核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技能考核成绩排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试用人员名单。
(五)试用期
按照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进入试用名单。由各用人科室进行试用考核,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其他事项
1.以下三种情况不予录用:
(1)单科考核过程中,有考官同意录用票数未过半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岗位递补
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1)进入体检人员因本人原因放弃体检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进入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额,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合同
体检合格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岗位后与医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一)邀请区人社局、区卫计局相关人员到现场对考评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举报、申诉,并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二)参加考评人员与应聘者有直系、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若有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相关工作人员把关不严、不严格执行招考方案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四)应聘人员须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