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并报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召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意,南召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笔试为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护理人员。受南召县妇幼保健院全权委托面向社会为该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12名。
三、岗位待遇
考录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按照《南阳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宛政办[2007]70号和《南阳市人事代理实施细则》宛人[2008]81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药物过敏史;身高156cm以上;未孕)
5、招聘岗位与报考专业相符。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截止1988年8月31日出生);本科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截止1986年8月31日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为具有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2、持有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理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2016年度护理专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网上查到合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6年8月24日在南召县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
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通过合格成绩单)以上均为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同时到金阳光相室照相(土地局西20米)。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急诊综合楼805室)
3、考试
统一进行笔试。
(1)笔试
采取异地命题、当场阅卷。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若同时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按第一学历高低取舍;若学历相同,按取得资格证时间先后取舍;若资格证时间相同,按取得资格证考试分数成绩取舍。
(3)考试结果将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免试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可免予笔试,免试人员不占公开招聘人员指标。
5、体检和政审
对通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政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6、岗前培训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7、公示聘用
对岗前培训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使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报名者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南召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