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医院是国家二级乙等医院,属于差额补贴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200人,现有职工872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136人,开放床位950张,年门诊量45万人次,年住院36000余人,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及河南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结合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的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0名,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我县的医疗卫生水平。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护理专业23名、助产专业3名、临床医学专业10名、产科专业2名、儿科专业2名、口腔专业1名、血液肿瘤专业2名、中西医结合2名、中医专业2名、肾内科2名、麻醉专业2名、病理学专业1名、心电诊断专业2名、影像诊断专业3名、放射治疗专业2名、财会专业1名;共计60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方城卫生事业,愿意履行本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身心健康,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未在人社部门办理过正式就业手续(以市人社局开具的就业介绍信为准);
(二)学历、专业及条件
护理、助产专业须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详见附表“专业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市另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5)其他不适合在卫生医疗单位工作的。
四、照顾条件
根据宛人社【2013】135号、宛办【2013】11号和宛青联字【2014】9号文件精神,以下三类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志愿者。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14日(双休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专科及以上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15日内)免冠彩色照片4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四)报名程序
1、本人携带所需证件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
2、填写《2015年方城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进行指纹采集,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考务中心、县人才中心、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5年12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如果某一专业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2:1的,公开招聘办公室将对该专业招聘计划予以调整,以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保证所招聘医护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六、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实行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异地评委;由县人事考务中心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按专业分三大类进行:
①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解剖学等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②中医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康复、针灸等相关专业知识。
③财会专业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财会基础知识。
满分均为100分,按70 %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2 月19日,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门口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报考专业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名额的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等,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3)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12月25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考点布置:考点设立面试室、候考室。
(6)面试程序:
①面试前:在候考室审核面试考生身份,审核准考证上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并抽签编号,打分表上只写编号,不写姓名,按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前不能按时到达候考室抽签编号的考生,按弃权处理,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②面试中:采取抽签答题的方法进行,每个面试室一次只允许进一名考生,上一名考生面试结束离开面试室,下一名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室。
③面试后: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打分,由工作人员收集后,当场统计。由计分员将最后得分填入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最终全部结束后,主任评委、计分员、监督员分别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名,并当场在考点公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
评分采取百分制。评委评分后,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将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数,所得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针对本次面试人数多,须同时设多组面试考场,为提高面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不在同一组面试室面试的考生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
(7)结果公布:面试成绩最终结果出来后在县委、县政府、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县卫生局和县医院门口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①体检人员的确定:面试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面试人员中,根据报考专业,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70 %+面试成绩×30%,总成绩为100分)依次自高分向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某一专业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可从该考生所在专业中,自高分向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②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2016年1 月5日,在报名处领取体检通知单,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③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通知单。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到期并无异议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签订试用聘任合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任资格,合格的签订正式聘任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本人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县人事考务中心:0377-65076736(正常上班时间)
十一、本公告由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方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