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业务需要,加大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护理专业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获得执业护士资格证,本年度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标。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55cm以上,年龄在18—28周岁;
(三)热爱护理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执行力、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思南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五楼)。
(三)资格审查:有效期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护士资格证及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1寸照片2张。每位考生报名时交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项目、时间、地点
1.考试项目:①护理学基础知识;②面试;③护理基本技能操作。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9:00-10:00进行护理基础知识,下午14:00-18:00面试;7月13日进行基本技能操作。
3.考试地点:思南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七楼会议室。
(五)录取方式
1.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成绩占50分,面试成绩占30分,基本操作占20分)。
2.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若应届毕业生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卫生部统一规定的成绩,则自动取消。
(六)体检:经考试考核后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对象。
(七)聘用: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者,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
三、聘用规定
(一)工作时间和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思南县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二)工资报酬: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思南县人民医院人事制度管理办法》和《思南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三)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与我院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比例分别缴纳各类社会保险金,缴费时限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办理。
(四)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食宿自理。
未尽事宜由思南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4193252、4193250。
思南县人民医院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