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工作需求,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下列岗位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06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2016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参加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于试用期满前通过该考试,否则不得聘用并解除合同。
二、现场报名
1、请登录江宁人才网(http://www.jnrc.gov.cn/)、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jnqey.com/)查看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16年07月04日至2016年07月12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08: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陈陵路50号)。
4、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201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d)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6届毕业生须提供参加2016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e)其他卫生技术岗位的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f)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g)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白底为佳)。
三、资格审核
由我院人事科及相关招聘岗位负责人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初审通过后由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所有人员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发布在医院网站(http://www.jnqey.com/)。
四、领准考证
领准考证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4楼人事科。
领准考证时间:见医院网站(http://www.jnqey.com/)通知。
领准考证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我院组织的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将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划合格线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直接进入面试。
六、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由我院组织实施。进入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我院网站(http://www.jnqey.com/)上公布。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有技能操作考核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30%。
七、体检
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聘用
1、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http://www.jnrc.gov.cn/)、我院网站(http://www.jnqey.com/)上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往届生由我院委托的人事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含2016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未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者),不得聘用并解除合同。应届生由我院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根据所签协议书内容签劳动合同。
九、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党总支全程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电话:025-52703428-8412;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党总支电话:025-52703428-8402;
传真:025-52701827。
2016年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06月29日
2016年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