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和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育、卫生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教育、卫生系统人员结构,加强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碧江区教育、卫生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发〔2015〕12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其中:教育系统34名,卫生系统19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附件1《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和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3月17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公开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rsrzs.gov.cn)网上公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3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铜仁市碧江区第一商业大道(原碧江区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填写好的《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和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
(2)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学位证和“职位表”中需提供的资格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由他人代报的,代报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出现错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报名,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3)教师资格证:“职位表”中需要教师资格证的职位,对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2016年3月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准考证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且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如2016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视为不满足考试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4)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和本区工勤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每人缴纳报名考试考务费100元。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紧缺专业职位W5、W7、W8、W10、W12、W13、W14、W17不受报考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区招聘办”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四)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区招聘办”组织明确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审查人须签名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教),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科目如下:
1、报考J1、J2、J3、J4、J5、J6、J7、J8、J9、J10、J11职位人员笔试科目为该职位所限专业相应的学科知识;
2、报考J14、J15、J16、J17、J18、J19和卫生系统(W2职位除外)职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3、报考J12、J13、J20、J21、J22、W2职位人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7日至4月8日(9:00-17:00)
领准考证地点:铜仁市第一商业大道(原碧江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时需凭报名发票及有效身份证领取。
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将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将一并在网上通知,期间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考试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及考试的综合成绩均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1、报考教育系统(铜仁市第二中学、铜仁市第十五中学、碧江区中等职业学校)职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卫生系统(铜仁市中医医院、碧江区人民医院、碧江区卫计中心、碧江区疾控中心、碧江区卫生监督局、环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灯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漾头卫生院、坝黄卫生院)职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体检人员从各招聘职位的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依照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察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送“区招聘办”,“区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2016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6、经“区招聘办”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对其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聘用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按程序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有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及职位要求或者考生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聘用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予顺延替补;
(三)本方案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36680、5235716(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
附件:
1、《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和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和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1、《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和卫生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