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调整补充规定》,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县卫生计生局)拟面向社会为4家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孙吴县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是综合性二级乙等医院。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业务用房15000多平方米,医院开放床位160张,设有22个临床、医技科室。拥有16排CT机、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四维彩超等大批现代化医疗设备。担负着孙吴县区及毗邻乡村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康复等任务。
(二)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系差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职责任务是:负责社区内居民的初级卫生保健、指导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三)乡镇卫生院系差额拨款的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职责任务是:负责乡镇内居民的医疗、预防、初级卫生保健、指导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孙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全额拔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主要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等。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4名,其中:孙吴县人民医院8名;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名;乡镇卫生院11名;孙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热爱卫生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4张,填写《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2份。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孙吴县人社局513室
联 系 人:赵 兵 冯继双
联系电话:7233148
(二)考试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笔试(试卷100分,占总成绩的80%)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20%)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面试成绩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一次(项),不累计加分。总成绩可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事业招聘专栏进行查询。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于报考医生岗位的已聘用人员,三年内未考取国家承认执业资格的实行转岗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职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xls
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孙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