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永兴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30名、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143名,其中医疗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130名、综合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3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6月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医学影像、公共卫生、护理、会计专业岗位的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但报考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县二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相应专业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未达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年限的非应届毕业生可不需要相应执业资格。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同时必须具备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4)服从工作安排,一经聘用,至少要在永兴县服务5年以上。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6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综合类岗位的报名地点设在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政府院内县委综合楼三楼人社局办公室,报考卫生类岗位的报名地点设在湖南省永兴县卫计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9:00至6月17日18:00时(不含节假日)。
3.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4.领取准考证。笔试前一天领取准考证。报考综合类岗位的人员到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政府院内县委综合楼三楼人社局办公室领取,报考卫生类岗位的人员到湖南省永兴县卫计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领取。领取准考证截止时间为笔试前一天18:00时前。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提供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在选择考试科目时一定要选择《计划岗位信息表》上与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科目。
(3)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4)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22日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24日(上午 8:30-12:00,下午3:00-6:00)分别前往永兴县人社局县委综合楼三楼办公室和永兴县卫计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有效身份证退还报名费,逾期不再办理改报和退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岗位于6月27日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医疗、医技类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类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文艺类岗位考《文艺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
3.笔试地点:待定(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出来后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若笔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报考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取口述操作的方式进行;报考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报考文艺类岗位的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艺术类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艺术类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5.面试组织:面试分综合类、卫生类两类分别组织,其中综合类由县人社局组织,卫生类由县卫计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卫计局和相关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后,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含矿区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岗位的考生由县卫计局提前公布具体招聘单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相关县领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政策咨询:0735-5529079 ; 考务咨询:0735-5522913
2016年永兴县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综合类及其他专技类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2016年永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永兴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永兴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