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直医院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我委统一组织绍兴市直属单位赴安徽医大开展2016届毕业生现场招聘工作。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浙江省绍兴市4家直属医院(市立医院、市妇保院、市中医院、市第七医院)和1家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疾控中心)现场招聘2016届硕博士毕业生40名、本科毕业生30名,录用后全部为事业编制身份。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2016届安徽医大硕博士毕业生报考岗位、专业详见附表。
(二)2016届安徽医大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经招考单位同意可调剂)。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四)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须提供考生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按时到招聘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作放弃。
安徽医科大学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9日(周六)9:00—12:30。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本部运动场2016届毕业生招聘会绍兴市属医院招聘现场。
(二)笔试和面试。
1.硕博士生采取面试形式,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组织面试组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进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成绩于招聘当天在考试现场公布,报考人数2人以上的,按成绩高低且高于合格线录取,报考人数1人的,高于合格线录取。
2.本科生采取笔试形式,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招聘会当天下午进行。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于招聘当天在考试现场公布。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原则上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
(三)选择岗位(专门针对本科生)。考生应根据通知,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场所参加招聘单位及岗位的选择。
根据笔试成绩,每类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该类专业岗位所推出的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选岗时间未准时到场或不想选择的,视作自动放弃。如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现场抽签按序号进行选择。
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一经选定,不再调整或重选。其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体检。由绍兴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参考《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见习期或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录用人员凭毕业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在2016年8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聘用上岗后,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相关人才政策、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到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sxws.gov.cn/。
(五)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58、85080557;网络技术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62、85080561。
绍兴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