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与有关部门沟通,2015年市皮肤病医院拟面向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通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财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市皮肤病医院本院财务工作,同时兼管宁化分院和沙县虎跳麻风病人住院部财务工作。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本市卫生计生系统现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
3.具有5年以上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财务工作经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3日之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专业学历;
8.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mldbz.gov.cn/)和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mphb.gov.cn/)上发布选调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1月29日止。
3.报名地点:市皮肤病医院办公室(三元区芙蓉新村1幢六楼)。
4.联系电话:8336106。
5.报名需提供材料:(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经历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内容主要为选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和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考核组对其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mldbz.gov.cn/)和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smphb.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咨询电话:8224242。
三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