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0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永济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执业)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出现过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报到证(报考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中医岗位的除外)、毕业证(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须缴纳报名及笔试考试费60元,填写《永济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对已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人社部门同意,在相关栏目中加盖公章),交验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两张并现场照相。
参加报考的人员中,大中专毕业生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镇中医年龄以身份证为准。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4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4日8:00至12月8日18:00。
报名地点:永济市教育局东三楼。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50分钟,试卷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报考各临床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各中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中医医学基础知识;报考各护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报考各检验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检验基础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向社会公示笔试成绩及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拟参加面试考生名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比例达不到3倍的全部参加面试,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2、面试
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面试考生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各类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向社会公示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有效数字。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示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考察与资格复核同步进行。考察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并对考察对象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资格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对考察或资格复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名额,不予递补。
考察结束后,向社会公示考察结果。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对群众反映和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不予递补。
九、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镇卫生院工作一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原应聘岗位工作;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五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与监督
永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永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相关信息,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9-8022080(永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359-8033046(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59-2660316(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8030399(永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359-8026635(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永济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
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
(代 章)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