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勃利县卫生计生系统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勃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流程》(勃人才办发[2015]4号)的规定,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公开招聘应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
本次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3人,其中县人民医院23人(临床医学17人、检验学1人、医学影像3人、中医学2人),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人(中医1人、医学影像2人、检验学1人、妇幼1人、公共卫生1人、全科医学2人、临床医学2人)。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县级医院为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有主治医师资格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1月30日后出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12月17日。
2、报名地点:勃利县人才服务局(勃利县政务中心一楼东侧人才市场窗口)。
3、报名方法:应聘者本人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和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4、联系电话:0464-8522632
联系人:宋佳刘力菲
四、资格审查
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并通知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专业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减少招聘人数。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为报考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内容为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5分、《法律法规》15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在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项目生”参加应聘的,加分政策按照“黑政发〔2009〕30号”文件执行。
2、面试
制定面试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遇拟进入面试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七台河市政府网站(www.qth.gov.cn)、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hljboli.gov.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布总成绩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并及时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选。
六、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七台河市政府网站(www.qth.gov.cn)、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www.hljboli.gov.cn)、大美勃利、电视台、广播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分配管理及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按报到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没有报到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0464-8538592(县人才服务局);0464-8523059(县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