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调整和完善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2015年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疆内高校毕业生21名。其中:克州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疆内高校毕业生、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疆内高校毕业生。为严把人员“入口关”, 切实将专业对口的医疗相关专业人才招聘到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现将 2015年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疆内高校毕业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踏实,吃苦耐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至2015年疆内高校毕业的克州户籍毕业生、符合此
次招聘岗位需求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考试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负责实施。
(一)发布公告
克州党建网站http://kzls.xjkunlun.cn、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kz.xjrs.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人员携带毕业证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费15元、报名表(网站下载)、笔试费40元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51号窗口)报名。并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克州行政服务中心51号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医疗专业基础知识》、《财会专业基础知识》。参加此次招聘考试的医疗相关专业人员笔试科目为《医疗专业基础知识》,财会与经济专业人员笔试科目为《财会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试卷命制。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统一命制。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10:30分至12: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试下一环节,不能招聘到用人单位。
5、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3日在上述相关网站公示。
(四)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入闱人员于2015年11月6日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克州人力资源市场报到。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11月7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为每人40元。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
6、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招聘到用人单位。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7、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公示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当日现场公布。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到岗后,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服务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期为五年,五年之内不得调动、离岗。试用期一年。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1、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加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参加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克州人民医院、克州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疆内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计划表
相关事项
举报电话:0908—4231388(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908—4222969(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