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邻水县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必须提供师范学习阶段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业成绩单;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提供学业成绩单的同时必须提供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二、网上申报
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网上报名时间。详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三、现场确认
请于5月3日至5月10日(工作日)到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人事股(地址:鼎屏镇挞子丘大道锦云大厦7楼)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并用胶水粘贴好,禁止用订书机装订);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社会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出具;公办在职教师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出具;其他在职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思想品德鉴定表在http://www.jszg.edu.cn/中下载统一的表格并自行设置成A4纸张后再打印,此表用胶水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必须使用此表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一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
a、相应学历的成绩单,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b、首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应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相应学历成绩单和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体检时交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
以上复印件请使用A4纸。
四、体格检查
体检人员请于2016年5月14日(周六)上午8:00在邻水县中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寸照片一张。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带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笔、纸等必须的用具于2016年5月21日(周六)上午8:00在邻水县鼎屏镇初级中学参加测试。
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4、咨询人:周丽娜咨询电话:0826-3222151
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