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时间
5月9日至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学科安排
因疫情防控,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按照学科安排日期到场认定。大厅内每批次放行10人进行认定,其余人员在厅外分散等待。
5月9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5月10日认定小学语文教师资格;
5月11日认定小学数学教师资格;
5月12日认定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
5月13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现场确认地点
宿豫区体育馆一楼东大厅(宿豫区书山路4号)
四、体检
体检时间:5月9日-25日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上午7:45—10:30。
体检地点:宿迁市中医院(地址:宿豫区洪泽湖东路9号-宿迁市中医院治未病健康管理中心一楼大厅登记处,联系电话:0527-84480422)。
体检费用:中小学150元/人,幼儿园160元/人,申请人自行缴至医院缴费处。
体检须知:现场确认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体检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当日,请确保空腹、体温正常、无干咳等异常症状,佩戴好口罩、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绿码、携带《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见附件,双面打印于一张A4纸上,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和“既往病史”等栏内容,贴好与网报同版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报到时,请主动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中小学/幼儿园)及怀孕等特殊生理状况,女性须避开经期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当场上交体检医院,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直接反馈给区教育局。
五、其他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位申请人现场确认当天“健康码”、“行程卡”须为绿色且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可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经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各自申请的学科在规定时间内佩戴好口罩到现场扫“场所码”后进行现场确认。
如现场确认前14天内属市外来(返)宿人员的,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和黄码人员的,不可参加此次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确认,待本人健康监测满14天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申请人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如因疫情需要更改现场确认、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yu.gov.cn/)另行公告,请各位申请人关注。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