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2022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与对象:
⑴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8:00—5月24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拟在龙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8:00—6月23日17:00,网报对象为:仅限于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拟在龙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申请人在网报时应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网报对象”,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
2.申请人在我市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前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⑴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8日上班时间(不包括6月3—5日假日时间);(第一阶段网报申请人员)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5日上班时间(不包括7月2—3日双休日);(第二阶段网报申请人员)
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安排将于现场确认开始前2天在“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及时查看。
(2)地点: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大会议室。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龙南市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2)户口本或居住证;
(3)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其中一张在体检表“相片”处粘贴牢固,另一张在“报名信息登记表”粘贴照片处粘贴(不要粘贴牢固,以便撕下办理证书用));
(4)网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相应的补充材料。
(5)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体检表。
(7)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
体检表、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可到龙南市人民政府网或“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中进行下载。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地点为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行政审批股,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关注“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龙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龙南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龙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龙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龙南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和赣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赣州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3559230。
附件:
1.认定流程操作手册
2.龙南市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3.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
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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