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无棣县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滨州市教育局《2017年滨州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无棣县2017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在无棣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无棣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包括:
1.国考人员: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且成绩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员;
2.师范类毕业生:根据鲁教师发〔2015〕6号规定,2012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在毕业后3年内(以毕业证书注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免予教师资格考试,直接申请认定与学历和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体检要求
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于3月13日-14日到无棣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6楼)本人自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三日前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晨须空腹;体检当日先到医院一楼收费处缴费办理体检卡。申请人提前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结论须为合格;“体检结论”一般两个工作日左右时间可以取回。体检费约200元,以体检中心收费标准为准。
三、工作程序
申请人请按照《滨州市教育局<2017年滨州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见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于2017年3月29-3月30日到无棣县教育局现场确认(见附件2)。
附件:1.2017年滨州市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教师资格认定确认地点
3.教师资格认定思想品德鉴定表
4.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无棣县教育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