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前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魏晓丹等26位同志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张雯婷等37位同志具有小学教师资格、徐珊等15位同志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现将本次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及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24日起到11月30日止。
4、联系科室:衢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点:衢州市衢江区行政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70-3838906
(名单见附件)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4日